•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8-08 15:08:11 股吧网页版
中国电信与内蒙古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筑北疆数字经济新高地
来源:人民邮电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部署要求,推动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十五五”规划落地实施,8月7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与中国电信集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共同出席签约仪式,开启央地深度协同、数智赋能北疆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合作篇章。

  

Image

  此次战略合作紧扣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与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定位,重点围绕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新一代通信网络建设、产业数字化转型、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领域深化合作,加快内蒙古数字经济发展与产业数字化进程,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内蒙古是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八大算力枢纽节点,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内蒙古枢纽节点建设正加快推进。作为建设网络强国、科技强国、数字中国和维护网信安全的国家队和主力军,中国电信全面落实云改数转智惠战略,构建全国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作为集团公司北方算力保障基地,正在加快建设GW级绿色智算枢纽。

  “十四五”期间,中国电信持续加大对内蒙古的投入,累计总投资近70亿元,其中对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投入23亿元,使得信息园算力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总算力规模提升至1.6万PFLOPS,智算规模达1.56万PFLOPS,为自治区数字经济、产业数字化高质量发展筑牢网络算力底座。

  中国电信在内蒙古的新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5G基站增至3.6万个,重点场景覆盖率提升至98%,行政村5G覆盖率达到60%;宽带网络迈向千兆,千兆覆盖用户增长至800万户,2000兆宽带已覆盖约3.1万个小区,多地建成千兆城市。

  “十五五”期间,中国电信将继续加大在蒙投资布局,算力领域投入累计超100亿元,推动和林格尔、乌兰察布双算力园区协同运营,全力打造国家级绿色智算枢纽标杆。立足内蒙古风光资源禀赋与区位优势,中国电信已在乌兰察布察哈尔右翼中旗算力产业园区规划建设超大型数据中心园区,拟总征地规模超2000亩,规划绿电使用率超80%。项目建成后,将与和林格尔信息园区形成能力互补,强化高密度智算供给,承接全国AI大模型训练、离线存储等算力需求,充分释放自治区绿电算力价值,助力内蒙古建设全国领先的绿色算力保障基地。

  在算力基础设施领域,中国电信依托自主可控的“息壤”算力分发调度技术,推进和林格尔集群多云算力监测与调度平台迭代升级;完善400G高速传输网络,降低全国服务时延,打造区域算网集群,高标准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内蒙古枢纽承载网络建设,并根据“算力出海”需求,适时完善网络布局。

  在新一代通信网络建设方面,中国电信加快万兆光网试点部署,规模化推进5GA建设,前瞻谋划6G发展,深化宽带边疆、宽带林草工程实施,夯实北部边疆通信网络底座。

  在“人工智能+”方面,中国电信依托天翼云国家云基座,打造北方人工智能创新应用高地,赋能智慧矿山、智慧农牧、智慧林草等标杆场景建设;深度释放数据要素潜能,共建数据要素流通底座,有序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培育壮大数据产品新业态;紧扣内蒙古“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全面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乡村振兴、城市精细化治理与基层智治能力提升。

  中国电信还将发挥量子安全、卫星通信、天地一体网络综合优势,协同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推动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提能增效,共同推进通辽第二骨干直联点申报建设;打造低空经济数字底座,培育北方低空经济创新发展高地;深化产学研协同,落实“英才兴蒙”工程,强化云网智安领域本土科技人才引育留用。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双方将建立常态化协同推进机制,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以务实举措培育数字领域新增长点新增长极,以数智力量助力内蒙古落实“五大任务”,共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实施。

  为积极促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化政企深度协作,借力央企优质资源赋能内蒙古数字经济提质增效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主动发挥行业桥梁纽带职能,深度对接区内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算力枢纽布局、产业数字化转型等发展诉求,反复细化完善战略合作的协议框架、合作方向与落地举措,全力做好沟通协调、事项统筹。后续,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还将持续做好统筹协调与推动落实工作,切实把战略合作优势转化为数字经济发展实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