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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9 05:54:10 股吧网页版
构筑智能化劳动权益保障新形态
来源:经济日报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人社”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深化智慧劳动关系,构筑智能化劳动权益保障新形态。当前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劳动组织和用工管理加快向平台化、网络化、算法化发展,传统的劳动关系治理在主体识别、风险发现和协同处置等方面面临挑战。深化智慧劳动关系以数据贯通和流程再造为主线,注重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作用,推动劳动权益保障由以事后处置为主向事前指导、事中监测和事后救济相衔接的全周期治理拓展,能够更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关键是要规范劳动用工,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协商协调机制,依法调处劳动争议,促进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发展相协调。数智技术的应用,不仅有助于增强信息归集、需求识别、政策匹配、风险监测和协同处置能力,而且能够推动劳动用工服务、权益保障和争议处理等环节有效衔接。近年来,各地持续推进“数字人社”建设,人工智能逐步应用于政策咨询、用工指导、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领域,展现了数智技术在提高服务效率、规范办案流程和防范欠薪风险等方面的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新的治理手段。

  同时也要看到,构筑智能化劳动权益保障新形态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有不少有待改进或完善之处。例如,数据基础不够扎实,不同地区、层级和业务系统的数据目录、业务标准和统计口径尚未统一,高质量数据集供给不足。又如,专业模型能力仍需提升,面对事实复杂、证据多样、政策更新较快以及地区实践存在差异的劳动争议,模型输出的准确性、可解释性和可验证性有待增强。再如,技术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地区存在重平台建设、轻流程再造,重模型配置、轻实际应用,重建设展示、轻运行维护等问题。此外,安全治理和责任机制尚不健全,数据采集和共享边界、模型输出责任、错误纠正和责任追溯等仍需完善;不同群体的数字接入和使用能力存在差异,过度依赖线上服务可能形成新的信息壁垒和维权门槛。

  “十五五”规划纲要围绕加强就业服务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部署,提出“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推动平台企业公平制定劳动规则、依法合规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智慧劳动关系建设,既要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用工和利益关系,也要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企业民主管理、矛盾调处和法治保障等制度机制。唯有推动科技更好造福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使数智技术的应用既有速度和精度,更有温度和厚度,促进劳动者权益更有保障、企业发展更具活力、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更加坚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公平普惠,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职工全面发展作为重要目标,把公平公正、安全可信贯穿技术应用全过程,推动技术创新与制度建设、业务改革和治理需求相协调。一是搭建全国人社人工智能应用平台,统一数据目录、业务术语、接口标准和应用规范,建设政策文件库、业务知识库和案件案例库,优先打通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调解仲裁等关键数据。二是围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等高频事项,建设劳动用工指导、政策咨询和维权引导智能体,为企业提供风险提示和整改指引,为劳动者提供政策解释、材料清单和维权渠道,特别要关注中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劳动者需求。三是完善智慧调解仲裁人机协同机制,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智慧监察体系。拓展庭审笔录、文书生成、案卷自查和质效评价等场景,严格落实人工复核和全过程留痕。依法整合投诉举报、工资支付、劳务派遣等信息,实行分级预警、分类核查和闭环处置。四是强化安全保障和规范应用,推动公共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做好个人、企业和政务信息保护,规范数据采集、共享和使用,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合规、透明、可信赖。加强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融合,高质量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便利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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