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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9 08:42:31 股吧网页版
供应链金融或将形成“票据为主、凭证为辅”新格局
来源:中国经营报

  日前,央行召开下半年工作会议,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提到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加强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监管,推动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

  普兰金服副总裁周海滨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指出,短期内电子凭证在整改规范后与供应链票据并行,但增长放缓,部分存量业务向票据迁移。从长远看将形成以“票据为主,凭证为辅”的格局,即供应链票据在政策支持下实现规模放量,成为主流选择;规范后的电子凭证在特定生态内作为前端的工具存在,但大部分可能是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实现“凭证转票据”的标准化输出,以此实现更高层次的融合与规范发展。

  强化全流程真实性管理

  记者注意到,针对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此前暴露的乱象,监管层已发文加以整治和规范。

  此次央行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亦提到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周海滨指出,在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上应做到如下几点:一是要强化全流程真实性管理。如严格要求开立、转让必须具备真实贸易背景,不得基于预付款开立。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服务时必须严格审核贸易背景材料,防范虚构交易套取资金;二是要限制付款期限,防止变相拖欠。如严格执行付款期限原则上应在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1年。对超过6个月的,银行需加强审查并审慎开展融资,从源头上遏制利用凭证拉长账期的行为;三是需管控信用风险扩散。比如要求平台对凭证的转让层级、笔数进行合理管控,报告异常拆分行为,防止风险无序传导。对存在债券违约、票据持续逾期等情形的核心企业,平台应及时停止为其提供新开立服务等;四是平台需回归信息本源。如严格执行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不得归集资金,不得以自身账户作为资金结算账户,资金清结算必须通过商业银行等持牌机构进行;五是规范收费。如禁止核心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强制链上企业接受高息融资或收取不当费用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供应链研究中心主任田江涛律师坦言:“作为专门从事供应链业务的律师团队负责人,我们认为加强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监管,是要进一步规范电子债权凭证业务。对于当前的供应链业务,短期内电子债权凭证因为核心企业自身运营的信息服务平台无法备案,相关凭证的规模一定会逐步减少,但有关凭证可能会从核心企业体系内部平台运营,逐步转化为银行和科技公司平台运营。电子债权凭证受限,传统的商业承兑汇票、新兴的供应链票据及国内信用证体量正在迅速增长,逐步替换电子债权凭证出清后的市场。”

  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随着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监管框架的逐步落地,其对供应链服务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实际影响也将显现。

  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会长、临沂商城数字科技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王朝阳表示,加强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监管,将会带来更高效、透明的供应链服务市场发展,倒逼贸易背景真实性核查强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账期、拆分转让受到约束,遏制个别企业借电子凭证业务变相拖欠账款、强制确权收费等行为。

  在田江涛看来,电子债权凭证和供应链票据业务不论从工具外观、具体功能和监管部门都有较大相似性,两者从技术上会相互借鉴,共同发展。从业务层面,电子债权凭证因为监管规范,规模会进一步缩小,但相关业务有极大可能迁徙到供应链票据及国内信用证等其他工具中,相对于国内信用证,供应链票据规范性更强,会成为未来中国供应链核心企业的标配。

  对于实际影响,周海滨分析,加强平台监管将对供应链业务的参与各方都产生影响:

  一是会对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产生影响。如监管在规定平台的市场准入、运营规范和法律责任后,不符合资质、无法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的平台将面临退出市场的风险。行业将从“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化、准入化的新阶段,市场集中度提升。

  二是会对核心企业产生影响。如监管可通过数据及时穿透至核心企业,通过期限限制、签发管控、贸易背景管控等有效遏制其利用电子凭证进行无序信用扩张的行为,促使其回归应付账款管理工具的本源。

  三是会对中小企业产生影响。如权益保障增强,通过账期缩短、禁止强制高息融资和乱收费等规定,直接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资金占用压力,改善了其生存环境。

  总体来看,王朝阳认为,未来供应链金融行业将加速洗牌,脱离产业的纯资金模式空间持续收窄,竞争由资金博弈转向供应链、生态圈之间的体系较量。在穿透式监管下,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不合规平台将持续出清,业务回归产业本源。行业将逐步从单一融资向供应链组织、产业赋能转型,信用由核心主体信用向场景、数智信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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