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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9 11:30:30 股吧网页版
浙能迈领再度递表港交所,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引证监会关注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据港交所8月7日披露,浙江浙能迈领绿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能迈领)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信证券、招银国际为联席保荐人。该公司曾于2026年1月30日递表港交所。

  招股书显示,浙能迈领成立于2018年,作为全球领先的绿色船舶设备与系统供货商,公司打造了“五大业务线”:船舶尾气排放控制及净化系统、船舶能效增益系统、船舶升级改造及相关服务、船舶智能运维系统及船舶新能源系统,为客户提供从设备设计-生产制造-船舶改装-上船安装-售后维护的一站式系统解决方案。公司服务全球航运业客户,在中国、新加坡、土耳其、希腊、德国、美国、加拿大、印度、阿联酋和保加利亚等10个国家建立了服务网点,构建了“全天候”的全球销售及服务网络。

  根据灼识提供的资料,于2025年按收入计,浙能迈领是全球最大绿色航运设备和系统提供商:于2025年按收入计,浙能迈领是全球最大的船舶尾气排放控制及净化系统供货商;于2025年,按收入计,浙能迈领是全球第二大的船舶能效增益系统提供商。

  招股书显示,在过去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和2026年前五个月,浙能迈领的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23.69亿元、23.97亿元、35.01亿元和25.07亿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6.21亿元、6.26亿元、7.73亿元和6.22亿元。

  今年5月,证监会国际司对多家拟境外发行上市企业备案提出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包括浙能迈领。

  具体来看,证监会要求该公司补充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方案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本次发行方案。

  证监会还要求该公司说明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后的预计募集资金数量及其具体计算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以及境内、境外用途所占比例,是否计划调回境内及调回境内的具体比例,募集资金用途所履行的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情况;涉及境外募投项目的,说明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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