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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9 14:44:20 股吧网页版
同一项目纠纷持续发酵!渤海银行发起涉案1.72亿元代位权诉讼,依米康及子公司合计1.69亿元资金被保全冻结:公司抗辩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将积极应诉争取解冻资金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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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8月7日晚间,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或“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暨部分募集资金、子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被渤海银行成都分行提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涉案金额约1.72亿元,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合计冻结公司及子公司资金16966.31万元,其中16500万元为闲置募集资金购置的结构性存款,募集资金专户运转正常,子公司被冻结账户并非核心经营账户。本次纠纷围绕产业园项目工程款往来展开,此前银行就同一事实发起多轮诉讼均未能胜诉,公司认为自身主体不适格,将积极应诉并推动解除资金冻结,保留追责权利。案件尚未开庭,最终结果及对公司利润造成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本次纠纷当事人分别为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第一被告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远盛洋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案件案由为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尚未安排开庭,涉案总金额171921283.32元。

  2023年10月渤海银行成都银行就同一项目相关事实发起第一起诉讼,智能工程公司作为第三人,法院最终判决智能工程公司无需承担责任,案件结案;2024年10月该行再次就同一事实起诉公司与智能工程公司,一审公司胜诉,对方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案件结案;2026年该行再次提起本次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

  因原告在本次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成都中院出具两份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结案告知书,对公司、智能工程公司名下资金采取冻结措施,截至公告披露日合计冻结资金16966.31万元,其中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被冻结165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状态保持正常,仅结构性存款部分受限,其余募集资金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募投项目形成重大负面影响;智能工程公司10个银行账户合计冻结资金466.31万元,该批账户不属于核心经营账户,不会干扰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本次全部冻结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9.25%,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5.71%,本次账户冻结情形未触及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风险情形。

  公告还披露了本次诉讼背景。原告渤海银行成都分行与第三人远盛洋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用于智慧医疗及公共安全大数据产业园项目,远盛洋合计提款19294万元,并委托银行向项目总包方智能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190632328元,另以自有资金支付工程款14170万元,后续项目停工,智能工程公司已向远盛洋退回工程款175327358.99元,尚有157004969.01元未退还。银行在对远盛洋执行债权过程中仅收回部分款项,剩余208656059.41元债权未获清偿,银行主张远盛洋怠于向智能工程追索余款,因此以自身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智能工程返还157004969.01元工程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两项金额合计171921283.32元,二是判令依米康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是全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

  公告表示,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认为,公司及智能工程公司与诉前保全申请人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并无直接贷款合同关系,亦无债权债务关系,且公司并非本案相关事实的当事人,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将公司及智能工程公司列为被告主体不适格,其对公司及智能工程公司账户资金进行冻结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尽快解除相关银行账户资金的冻结状态,降低对公司经营以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并保留对相关方滥用诉权冻结资金导致公司的相关损失进行依法追责、索赔损失的合法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业绩方面,依米康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52亿元,同比增长26.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9.53万元,同比增长135.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55.58万元,同比增长134.54%。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17亿元,同比增长31.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8.46万元,同比增长33.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57.34万元,同比增长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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