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药明康德(SH603259,股价154.82元,市值4619亿元)发布自愿性公告,宣布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于8月7日批准了公司的初步禁令动议,裁定在案件诉讼期间,禁止美国国防部执行、实施或以任何方式赋予药明康德“中国军事企业”清单列名效力。这意味着药明康德在司法程序推进过程中,得以暂时免受该认定带来的即时商业冲击。
此次裁决是药明康德自今年6月被列入名单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获得的阶段性胜利。法院在审查后明确指出,美国国防部此前主张的三项列单理由存在证据解读偏差。尽管法院强调此禁令仅为临时救济,并非永久性判决,美国国防部仍可补充证据重新列名,但该裁决已对企业当下经营环境的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批准初步禁令申请
8月9日下午,药明康德发布自愿性公告,事关公司于今年6月发起的针对美国国防部1260H名单的相关诉讼。
今年6月8日,美国国防部将药明康德列入1260H条款认定的“中国军工企业”正式更新名单。药明康德次日发布公告,坚决否认相关指控,称认定“显然是错误的”,并表示将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公司强调,其不符合认定标准:并非中国军事或政府实体所有或控制、未向中国军队提供服务、与中国国防工业基础无关。
公司就该名单认定对美国国防部提起了诉讼。此外,还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出了初步禁令动议,寻求禁止国防部执行、实施1260H认定或依据1260H认定采取任何其他行动。法院就该项动议在2026年7月22日进行了聆讯。
公告显示,8月7日,法院就公司的初步禁令动议作出了裁决,禁止美国国防部在本案诉讼期间执行、实施或以其他方式赋予其CMC清单(中国军事企业清单)列名效力。同时,法院还拒绝了美国国防部要求在上诉期间暂停禁令效力的请求,仅要求药明康德提供1美元担保。
这项裁定属于诉讼期间的临时救济。法院尚未通过实体判决正式撤销药明康德的CMC清单列名,也没有认定药明康德今后绝对不能再次进入清单。
药明康德表示,公司对法院批准公司所申请的初步禁令的裁决表示欢迎。该裁决使公司在挑战1260H认定的司法程序期间免受该认定所带来的即时不利影响。公司始终相信,事实在客观公正的司法审查后终将彰显。
已有客户和供应商终止合同、结束长期合作关系
据了解,诉讼披露的美国国防部内部报告将列单理由拆成三项,而且美国国防部主张三项中的任何一项都足以单独支持CMC清单列名:第一,中航工业相关基金持有药明康德股权,因此国务院国资委间接拥有药明康德;第二,药明康德参与了与国防科工局监管高校有关的研究,因此与国防科工局存在间接关联;第三,药明康德参与涉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的一项临床研究,因此与中国军方存在间接关联。
但法院最终认为,三项理由都存在严重问题。
其一,法院核对原始资料后发现,5.32%实际指药明康德股票占中航工业相关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与该基金持有药明康德5.32%股权完全是两个概念。药明康德提交的材料进一步称,相关基金实际持股约占公司股权0.001%。
第二项理由涉及北京大学等高校。法院核对美国国防部引用的中国科技部2022年人类遗传资源相关批准信息后发现,表格分别列有申请人、医疗机构、合同研究组织和第三方实验室,药明康德或其子公司出现时的身份是第三方实验室,申请主体主要是跨国制药企业。现有资料无法支持美国国防部所称的关键事实,药明康德没有被列为科技部审批申请人,相关表格也没有记载药明康德与这些高校开展所谓“合作研究”。
第三项理由涉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美国国防部依据同一份科技部批准信息,声称药明康德上海子公司获得批准,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共同开展药物研究。原始表格显示,申请人是诺和诺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是研究医疗机构,药明康德子公司与另外两家公司属于第三方实验室。法院因此认为,这份资料没有证明药明康德获得相关批准,也没有证明药明康德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共同实施研究。
另据《中国日报》报道,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在长达35页的裁决意见中指出,美国国防部相关部门对认定所依据的材料存在解读偏差。他表示,美国国防部给企业贴上“中国军工企业”的标签,便向外界传递出“避而远之”的信号,认定公布后,已有客户和供应商因此终止合同、结束长期合作关系,或将业务转向药明康德的竞争对手,从而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不过,博斯伯格同时明确表示,该裁决并不意味着药明康德将被永久移出清单,美国国防部仍可依据更充分的证据重新作出认定。后续,美国国防部可能上诉并申请暂缓禁令或重新整理证据并再次列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