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LOF(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几十万元就能拉涨停、溢价率动辄超30%,百余份公告压不住资金炒作……过去部分小众LOF频繁上演价格暴涨、散户高位接盘的戏码,如今该市场终于迎来一剂制度“猛药”。
日前,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LOF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两类强制退市情形,直指长期存在的场内高溢价炒作与“迷你基金”流动性枯竭两大痛点。据测算,此次调整涉及约250亿元规模的存量产品。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新规将彻底清退一批依托低流动性操纵价格、脱离基本面大幅溢价的投机性LOF标的。此外,此举意味着LOF市场将迎来重大的制度变革,有助于完善基金市场退出机制,解决部分LOF高溢价炒作风险,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目前新规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2日,最终施行日期有待进一步明确。
一场有节奏的退市安排
新规下的LOF退市,是一场节奏分明、层层递进的过程。考虑到不同类型LOF在产品属性和投资运作方面的差异,规则并未采取统一的退出方式,而是针对不同产品设置了差异化安排,将终止上市情形分为两个维度,实现风险有序出清。
品种维度上,QDII LOF被上交所和深交所共同纳入强制退市范围,深交所因有国投瑞银白银期货,则同时将商品期货LOF纳入其中。这两类产品因涉及境外市场或商品期货交易,常受限于外汇额度或持仓限额,极易出现因暂停申购导致的场内价格畸高。
为平稳化解存量风险、避免集中退市冲击市场,两类产品被要求最晚于2027年12月31日前终止上市。自施行之日起至正式退市前,相关基金的场内简称前需冠以“*”字样,持续向投资者释放风险信号。
同时,规则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在施行日开市前发布公告,提醒持有人可通过赎回、卖出或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等方式安排份额,提前做好风险应对。
规模维度上则聚焦长期存续价值缺失的迷你LOF,设立量化退市与预警标准。沪深交易所一致明确,LOF连续60个交易日每日场内资产净值均低于1000万元的,应当终止上市,该期限自通知施行之日起算。
与前述两类产品不同,触及该指标的“迷你基金”将不设过渡期,严格按照流程推进退市。为防止投资者猝不及防,新规设置了“40日预警线”,即连续40个交易日低于1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需自次一交易日起逐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进入终止上市程序。
当基金触发退市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转型为普通场外基金或清盘退市两种方式处理,且均需保障投资者的退出权利。不过尽管核心标准一致,但沪深交易所在具体执行流程上存在细微差别。
退市时间约束层面,深交所管控更为刚性。深交所规定,基金管理人最晚须在2027年11月12日前提交终止上市文件,逾期未报的,交易所将依规直接终止上市。相比之下,上交所未设定这一硬性截止时点。
在投资者退出安排上,上交所版本中引入了“投资者选择期”的概念。若基金管理人申请LOF转型为场外基金,需设置20个交易日的选择期,期间暂停申购,但开放场内交易、赎回及跨系统转托管,给予投资者充分的退出或转换时间。
而深交所虽未明文规定“选择期”,但要求在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相关基金需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披露终止上市公告,LOF于20个交易日届满后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以此拉长信息披露周期,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在“触及时点”的认定上,两市认定标准各有侧重。上交所以基金管理人公告LOF转型或清盘退市的时间为准;深交所则以基金管理人公告提交终止上市相关文件时间为准。
为什么要“赶”它们下场?
本次规则修订的核心初衷,是根治LOF市场长期存在的高溢价投机乱象,补齐场内基金监管短板。正如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所说,“商品期货LOF、QDII LOF和小规模LOF之所以被列为清退对象,根源在于它们最容易成为高溢价炒作的载体。”
LOF产品,是同时具备场外申赎与场内交易双重属性的开放式基金,其核心特征为同一基金份额拥有两个定价体系:场外申赎以基金单位净值为基准;场内则在交易所挂牌,以二级市场市价成交。
在ETF尚未大规模普及的年代,LOF填补了开放式基金场内交易的空白。但随着市场发展,尤其是ETF的快速崛起,LOF的部分机制短板逐渐显现。由于市场供需、投资者情绪、产品交易机制等多个因素,导致产品出现一定程度的折价或溢价。
“LOF的定价逻辑本应依赖一二级市场套利来抹平价差,但当产品面临申购限制时,这一机制就会失灵。”前述基金市场部人士告诉记者,商品期货LOF和QDII LOF受制于期货开仓限制和外汇额度不足的客观因素,易导致场外申购通道频繁关闭。
“一旦市场情绪升温,场内份额供给无法及时增加,资金只能在场内追逐有限的存量份额,二级市场价格就容易被推高,形成脱离净值的溢价。”他解释称,叠加社交平台套利攻略传播、普通投资者风险认知不足,跟风交易进一步放大炒作行情,最终形成“高位接盘、溢价崩盘”的固定风险套路。
市场过往的案例充分印证了这类风险的危害性。例如在今年年初的国投白银LOF事件里,伴随白银行情快速拉升带动市场热度,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遭资金爆炒,海量散户跟风入场,但最终溢价快速回落,高位持仓投资者亏损惨重。
无独有偶,今年一季度,中东地缘冲突推升油气资产行情,多只原油主题LOF溢价率突破40%,多次触发盘中临停,但市场炒作情绪不减,频繁出现“越停越买”的非理性交易,风险持续累积。
此外,小规模迷你LOF的炒作风险同样突出。社交平台上频繁流传“LOF套利薅羊毛”话术,持续诱导普通投资者跟风参与,催生大量短期投机交易。热度上行时,小额资金即可撬动基金连续涨停、溢价飙升,但当热度褪去就会被“打回原形”。
今年6月,多只迷你LOF上演“过山车”行情。例如财通福瑞混合LOF场内规模不足300万元,6月17日、18日的成交额均仅有20余万元,却被推至连续涨停,随后两个交易日连续跌停。另一只当时规模不足700万元的财通精选混合LOF也是类似走势,涨停日的成交额仅为70多万元。
截至目前,市场高溢价情况仍未完全消退。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7日,当日溢价率超5%的LOF产品仍有12只,景顺长城全球芯片LOF最高,达到31.13%;财通福鑫定开混合、国投白银LOF、南方原油LOF、原油LOF易方达的溢价率均超过17%。
退市不等于清盘
从市场体量来看,本次新规覆盖范围清晰、影响边界明确。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7日,全市场已上市LOF共计402只(不同份额分开计算),场内总规模约549.7亿元。其中,新规明确的QDII及商品期货类强制退市品种LOF约34只,场内规模约246.38亿元。
其中,不乏市场熟知的大体量产品。如国投白银LOF规模达到62.82亿元,紧随其后的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LOF为32.47亿元,此外,工银印度基金LOF、海富通美元债LOF、嘉实原油LOF、南方原油LOF、华宝海外科技LOF、华宝油气LOF等6只产品的场内规模均超过10亿元。
其余368只存量LOF中,有109只产品的最新场内规模低于1000万元,合计达到4.43亿元。其中,交银添利LOF、信澳鑫安LOF等15只产品的规模甚至不足百万元。需要明确的是,新规要求的是近60个交易日规模持续低于1000万元,并非单日规模。
从流动性来看,这些小规模基金产品最近一个月的日均成交额均在52万元以下,超过77%的产品甚至不足8万元,流动性明显不足,仅需要少量资金进出,便可能引发价格剧烈波动。
在业内人士看来,LOF终止上市仅代表产品不再在场内挂牌交易,并不等于基金清盘,也不等于本金归零。无论选择何种退市路径,投资者均可通过赎回或清算拿回对应的资产净值。此外,退市不涉及基金净卖出标的资产,对基础市场实质影响有限。
对于持有相关产品的投资者,新规明确了三条处置路径:直接卖出场内份额、提交赎回申请,或者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账户,转为普通开放式基金持有,择机赎回变现,全方位保障投资者操作选择权。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新规的直接影响可概括为“涉及范围有限、市场冲击可控、套利生态分化”。从体量上看,250余亿元的涉退市LOF规模,相对于公募基金市场而言体量微小;从市场冲击上看,终止上市不等于清盘,基金正常运作与场外申赎不受影响;从套利生态来看,将产生结构性影响,QDII与商品期货LOF的套利空间收窄。
也有受访人士认为,对于当前溢价率较高的QDII或商品期货LOF,退市预期或将直接打击投机情绪。若大量投资者在退市前集中抛售,高溢价LOF的价格可能会迅速向净值回归。那么高位买入的投资者,面临的将是溢价消失带来的直接亏损。
“投资者面临的核心风险是‘溢价回撤’。”前述基金市场部人士表示,高溢价意味着投资者以明显高于基金净值的价格买入。一旦溢价回落,即便基金净值没跌,投资者也可能遭受损失。
他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告,了解所持产品是否在清退范围内及具体时间安排;场内持有人可通过卖出、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等方式妥善处理份额;此外,再次建议投资者摒弃“炒差”“炒退”的思维。
“此次规则调整的意义不仅在于推动部分LOF有序退出,更从制度层面压缩高溢价炒作和非理性交易空间。”一位基金行业分析师认为,此次LOF退市规则的实践,为其他场内基金完善退出机制提供了参考。
在上述分析师看来,随着商品期货LOF、QDII LOF及部分小规模LOF逐步退出,存量LOF规模将进一步收缩。与此同时,ETF凭借产品丰富、交易便利等优势,有望继续巩固其在场内基金市场中的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