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8-10 01:59:31 股吧网页版
LOF退市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期货日报网 作者:鲍仁

  近日,为促进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开放式基金相关安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拟明确LOF终止上市情形与程序。据业内人士测算,可能涉及退市的LOF共125只,场内总规模约260亿元。这是继分级基金清理后,场内公募产品的又一轮规范化整顿,标志着行业发展逻辑从产品扩张转向质量优先,以制度手段全方位保护中小投资者。

  高溢价风险凸显

  根据《征求意见稿》,QDII LOF应当终止上市,深交所同时将商品期货LOF纳入终止上市范围。另外,连续60个交易日场内资产净值均低于1000万元的LOF应当终止上市。

  过渡期安排方面,商品期货LOF、QDII LOF拟设置1年以上过渡期,应当于2027年底前终止上市;小规模LOF无过渡期,触及规模红线即刻启动退市。

  配套风险披露机制同步落地,商品期货LOF、QDII LOF简称前冠以“*”提示风险;小规模LOF连续40个交易日规模不足1000万元,管理人应当自次一交易日起逐日发布风险提示。

  上述三类LOF风险根源存在差异:商品期货LOF规模触及上限后被迫限制甚至暂停申购,场内份额供给存在刚性,极易催生大幅溢价;QDII LOF受制于外汇额度审批,在申购需求集中释放时额度快速耗尽,场内外套利平衡机制失效;小规模LOF流动性薄弱,少量资金即可操纵价格,波动风险突出。

  在西安交通大学客座教授景川看来,《征求意见稿》目标是遏制LOF非理性溢价炒作,清退低效高风险产品,铲除投机土壤,优化场内基金生态。相关产品有底层制度缺陷,一旦场外申赎通道受阻,LOF场内和场外联动机制将失效,二级市场价格将脱离净值约束,沦为单纯投机载体。

  国投白银LOF是商品期货LOF风险的典型缩影。该基金于2015年成立,是国内唯一白银期货公募产品,早期运行平稳。2025年下半年国际银价大幅上涨,该基金场外单日申购上限仅100元,场内份额稀缺,溢价率一度突破70%。2026年1月30日国际银价暴跌超26%,2月2日该基金净值经调整后大跌31.5%,创下公募基金产品单日跌幅纪录,管理人后续推出专项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近期该基金净值溢价率仍处于较高水平。

  格林大华期货副总经理王骏表示,商品期货LOF初衷是为普通投资者打造低门槛大宗商品投资渠道,但近两年全球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叠加持仓限额硬性约束,套利机制完全失灵。国投白银LOF等风险事件推动交易所修订规则,从制度层面消除此类产品场内交易的结构性缺陷。

  QDII LOF的溢价乱象则源于外汇额度限制。境外市场走强时,申购潮极易导致额度耗尽,场内供需失衡持续推高溢价。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额度约束长期限制QDII LOF规模扩张,场内与场外价差剧烈波动,投资稳定性大打折扣。

  持有人可多渠道平稳切换持仓

  《征求意见稿》将商品期货LOF、QDII LOF的过渡期设置为1年以上。受访人士普遍认为,缓冲期充足,既是产品有序退出的操作窗口,也为投资者提供资产配置渠道平稳转移的时间。

  景川提醒,退市时点选择是核心风控要点,基金管理人应避开高溢价区间摘牌,避免溢价一次性归零加重持有人亏损。

  LOF终止上市不等于基金清盘,底层资产正常运作、净值每日核算,退市后投资者仍可在场外正常申赎,不存在强制平仓、资产清零问题。

  过渡期内,场内持有人拥有三种自主操作方式:二级市场卖出、场内赎回、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

  王骏提醒,若投资者在高溢价阶段买入份额,直至退市未处置,最终仅能按基金净值赎回,将出现较大亏损。

  王红英表示,当前交易、转托管技术通道成熟顺畅。在溢价阶段,投资者可在场内卖出,兑现收益;在折价阶段,投资者可转托管场外,等待清算。

  大宗商品配置将转向ETF

  商品期货LOF、QDII LOF退市后,散户是否会丧失场内商品、跨境资产配置渠道?对此,王骏表示,本次调整并未关闭场内商品投资通道,投资者依旧可通过证券账户交易商品期货ETF,场内配置渠道保持通畅。

  景川梳理了四大合规替代商品期货LOF的配置工具:一是商品期货ETF,豆粕、有色、能源化工等商品期货ETF套利机制成熟,折溢价长期维持低位;二是黄金现货ETF,多家头部机构产品规模大、流动性充足;三是场外QDII商品基金,覆盖原油、贵金属等大宗商品;四是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基金,通过周期股间接把握商品行情。

  跨境配置方面,景川表示,场外QDII申赎渠道完整保留,投资者可正常布局境外市场。

  受访人士一致认为,国内商品公募产品格局将迎来根本性重构,商品期货ETF将成为配置核心。景川预判,未来商品期货ETF将持续扩容,覆盖农产品、贵金属、黑色系等更多品类,成为居民布局大宗商品的主流工具。

  王骏认为,未来商品ETF大概率将承接原LOF溢出配置资金,实现规模扩张,依托成熟套利机制规避LOF先天制度缺陷。

  新规对相关期货品种冲击或有限。王骏表示,商品期货LOF仅取消场内交易资格,底层期货持仓无需集中抛售,不会造成盘面大幅波动。从长期维度看,投机属性较强的LOF资金逐步离场,公募参与商品期货的资金结构趋向理性配置,将减少短线资金带来的非理性波动。期货公司业务价值将同步重塑,期现结合服务、机构资产咨询、专业机构投教业务需求持续提升,从而摆脱对经纪业务的依赖。

  受访人士认为,从公募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局来看,本次LOF退市机制改革具有标志性意义。政策始终以投资者保护为核心,通过淘汰高风险低效产品,推动行业由规模竞赛转向价值深耕。对国内商品市场而言,高溢价商品期货LOF逐步退场、标准化商品ETF加速扩容,让居民商品投资工具更透明、风险机制更完善,更加适配长期机构资金入场,从而优化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稳步提升我国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