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26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二〇二一年三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656 号)已收悉。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科技”、“发行人”、“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作以下回复说明,请予以审核。
除非另有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简称或专有名词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具有相同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对审核问询函
回复中涉及需要 2020 年报更新部分的修改、 楷体(加粗)
补充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宋体(不加粗)
目 录
1.关于行业环境 ...... 4
2.关于主要经营房产 ...... 32
3.关于共同投资 ...... 47
4.关于股票质押 ...... 54
5.关于客户流失的风险 ...... 56
6.关于关联交易 ...... 60
7.关于产品及专利技术 ...... 63
8.关于股东 ...... 76
9.关于对赌协议 ...... 101
10.关于国际贸易环境 ......110
11.关于子公司变动 ......118
12.关于“三类股东” ...... 123
1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性 ...... 125
14.关于收入确认政策 ...... 128
15.关于营业收入 ...... 137
16.关于废料收入 ...... 177
17.关于境外销售 ...... 202
18.关于 VMI 模式...... 217
19.关于前五大客户 ...... 222
20.关于营业成本 ...... 233
21.关于外协加工 ...... 251
22.关于前五大供应商 ...... 263
23.关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 278
24.关于毛利率 ...... 296
25.关于存货 ...... 319
26.关于期间费用 ...... 343
27.关于偿债能力 ...... 382
28.关于固定资产 ...... 393
29.关于应付账款 ...... 406
30.关于其他应收款 ...... 413
31.关于新三板披露差异及前期差错更正 ...... 422
32.关于合规性问题 ...... 437
3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452
问题 1.关于行业环境。
申报材料显示:(1)发行人主要产品为风电类高强度紧固件,主要客户为风电行业企业。2019 年 5 月,我国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风电项目分别必须在 2020 年底或 2021 年底前完成并网发电才能获得补贴。受政策影响,我国风电行业近年迎来抢装热潮,但可能透支部分未来需求。而本次发行人上市募集资金大部分用于生产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进一步扩大产能;(2)2017至2019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88.93%。与此同时,2001年至2019年,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09%;2006 年至 2019 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1.83%;(3)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稳中有降,来自非风电行业的收入分别为 608.9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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