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1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1]字 0609 第 0297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6518 5057
目 录
释 义......2
正 文......7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7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7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8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2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13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18
八、发行人的业务 ...... 24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6
十、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主要财产 ......27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30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1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31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2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33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34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35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36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36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6
二十一、发行人的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37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38
二十三、结论性法律意见 ...... 38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所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 指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或浩瀚深度
A 股 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
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人根据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本次发行、上市 指 临时股东大会之决议,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9,286,667 股
(不包括因主承销商选择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数
量)A 股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行为
发行人根据《证券法》《科创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
本次申报 指 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发行、上市向上交所提交
申请文件的行为
宽广电信 指 北京宽广电信高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智诚广宜 指 北京智诚广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联创永钦 指 上海联创永钦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北邮资产 指 北京北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由北京市北邮通信技术公司更名
而来
三类股东 指 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管计划
新鼎一号 指 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鼎啃哥新三板精选层一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新鼎二号 指 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鼎啃哥新三板精选层二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新鼎三号 指 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鼎啃哥新三板精选层三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新鼎五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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