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2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 1994 年 6
月 28 日成立的北京宽广电信高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13 年 10 月 18 日,经北京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批准,根据北京宽广电信高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宽广电信高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有限公司以经审
计的截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净资产折股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取得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报告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2094378J,注册资本 11,786 万元,股份总数 11,786 万股,法定代表人:张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 45 号 14 号楼 102,营业期限:1996-07-25 至无固定期限。
实际控制人为张跃、雷振明,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公司简称“浩瀚深度”,股票代码:833175。
本公司属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公司主要从事网络智能化及信息安全防护解决方案的设计实施、软硬件设计开发、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等业务,具体包括智能采集管理系统、智能化应用系统、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异常流量监测防护系统等。
本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为 1 户;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4 户,比 2019 年度增加 3 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及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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