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昂医
疗”、 “发行人”、 “辅导对象”)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 “本公司”、 “辅导
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
关规定,以及《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
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4 年 12 月 5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 并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
提交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 2024 年 12
月 17 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公司进入辅导阶段。辅导期内,国金证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自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公司共开展了 2 期2
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期辅导工作
第一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主要辅导工作内容如下:
1、 辅导并督促发行人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
习,通过疑难解答等方式,促进其理解北交所发行上市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
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 辅导并督促发行人建立规范、合理的内部管理制度,并
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实现公司的战略计划,提高公司经营
的效率和效果,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
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3、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 历史沿
革、业务与技术、内控情况和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
4、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
辅导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关联关系进行核查,并据此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
5、开展财务核查工作,对重要客户、供应商执行访谈、函
证程序,执行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监盘程序,执行细节
测试、穿行测试等。
6、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取得尽职调查资料,结合公司内部
访谈等形式,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行、生产经营等方
面进行深入梳理,督促辅导对象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
行规范和整改。3
7、 通过访谈、研讨及研究等方式与辅导对象探讨公司业务
发展目标、未来发展计划及募集资金规划。
(二)第二期辅导工作
第二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主
要辅导工作内容如下:
1、 国金证券联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
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接受辅导人员开展了现场集中辅导授课,对
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使其进一步理
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 辅导机构结合持续尽职调查过程中对辅导对象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财务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
方案和建议,保持与管理层的沟通,督促公司根据业务模式和行
业特点,优化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
督,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规范性。
3、 对辅导对象所处行业情况进行核查了解,通过获取行业
研究报告、可比公司公开资料, 并结合业务访谈等方式充分了解
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情况,从而更深刻的理解发行人业务模式、
核心竞争力等。
(三)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自辅导备案之日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的证券服务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积极配合国金证券开展辅导工
作, 就辅导对象相关法律、财务问题进行专项辅导和现场指导,4
辅导工作勤勉尽责, 各项辅导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认定及规范情况
奥泰生物(688606.SH) 为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独立董事的企
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