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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3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特”、“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2024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
并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

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公示辅导备案日期 2025 年 1 月 8
日至今,本公司共开展了 1 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辅导过程中,华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的合作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通过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咨询、辅导授课及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辅导方式对美思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辅导期间,华金证券联合天健会计师、国浩律师持续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梳理,对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和跟进;

2、通过与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形式,就所关注的辅导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的重点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进行讨论,对相关问题提出完善方案并督促辅导对象尽快加以完善;

3、辅导工作小组向辅导对象持续且及时地传阅最新政策文件,分享对于相关政策的解读,强化接受辅导人员对诚实守信、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4、督促辅导对象及接受辅导人员进行系统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5、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6、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7、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8、对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辅导对象开展本次发行上市的准备工作。

在辅导过程中,公司对辅导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及时完整地提供需要核查的资料,对华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提出的整改建议给予高度的重视,并积极进行整改。在辅导期间,公司未发生不接受辅导意见的情况。因此,辅导对象按照《辅导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

(二)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美思特聘请的天健会计师、国浩律师共同合作开展了辅导工作,具体辅导工作内容见“一、本阶段辅导工作进展情况”之“(一)辅导的主要内容”。各中介机构积极按照辅导工作及发行上市的要求开展工作,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和跟踪落实各方协作配合良好,保证了辅导工作的实施质量,达到了预期辅导目标。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司治理问题及规范情况

1、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完善

辅导期初,公司董事会未设置独立董事、审计部等机构,辅导工作小组持续梳理并督促公司及时完成相关机构的设置,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具体如下:

(1)聘请独立董事

辅导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申柱石、缪兰娟、张宏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并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聘任申柱石、缪兰娟、张宏鑫为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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