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正大种业”)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襄阳正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5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并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5 年 1月 21日(辅导备案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公司共开展了一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按照辅导计划,对辅导对象进行了详尽、深入的尽职调查。随着辅导工作的推进,本公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日常交流辅导、专题讨论、中介机构协调会和案例分析、电子邮件、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查阅了辅导对象提供的底稿资料,及时与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一)参与辅导工作的机构
承担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中信证券为辅导对象实施辅导工作。
(二)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李良、吴博申、韩昆仑、葛恒楠、张翼、吴建龙、殷越及李丽薇 8人组成。前述人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且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均未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正大种业接受辅导人员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的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准备全面及各专项尽职调查清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系统、深入地了解辅导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持续收集辅导对象历史沿革、股东情况、业务技术、行业发展、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基础材料。不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并督促辅导对象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
2、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辅导机构定期召开项目例会,并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
议,积极商讨和解决辅导对象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辅导对象从各方面规范整改,并取得了持续良好的效果。
3、通过访谈了解辅导对象的经营情况
通过持续与辅导对象相关管理人员访谈,对辅导对象主要客户、供应商实地走访,了解辅导对象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现状及竞争格局、辅导对象的经营现状等。
4、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规范运作
在辅导过程中,中信证券及证券服务机构与辅导对象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助解决,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问题及规范情况
辅导期内,中信证券审阅了正大种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了解正大种业采购、销售、研发等业务层面各个关键环节的控制流程;通过与正大种业财务人员以及会计师进行沟通、查阅正大种业会计档案等多种方式,了解正大种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了解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其具体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规定,了解了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构成、工作内容与工作方式;对公司重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合同、凭证等资料进行了核查。
辅导工作小组与会计师、律师的项目组人员,对辅导对象的业务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调查梳理,并协助辅导对象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正大
种业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主要经营活动均有必要的控制制度和完善的控制程序,内部控制执行有效。财务方面,正大种业进一步完善了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对资本市场相关法规认识不足的问题及规范情况
辅导期前,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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