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关于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12月 20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并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
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
共开展了五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引导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
板块特点和属性,掌握拟上市板块的定位和相关监管要求;对辅导对象开展了关于发行上市流程、申报材料准备及审核要求等方面的培训,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协助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组织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核查了辅导对象是否已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3、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股权转让、资产评估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辅导对象保持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做到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完整,并以此作为辅导对象规范经营的基础;
5、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规范与关联方的关系,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的规范,确保关联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等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6、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有效运行;
7、在对辅导对象全面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定期召开内部会议讨论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整改问题,辅导对象配合本公司积极实施整改工作;
8、督促辅导对象建立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
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9、对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辅导对象开展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准备工作。
此外,辅导对象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结合未来发展规划,申请变更辅导备案板块,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更换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2025 年 3月 31 日,本公司会同辅导对象向广东证监局报送了《关于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申报板块的说明》,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中将拟申报板块变更为北交所。
(二)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本公司负责本次辅导的总体协调,统筹负责法律、业务、财务等方面的辅导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均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帮助辅导对象落实整改财务、会计、内控规范等问题,协助辅导人员学习上市有关法律法规、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责任与义务。
辅导期内,各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良好地完成了各项辅导工作。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司治理问题及规范情况
1、问题描述
报告期内,辅导对象前期已经建立起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的
公司管理制度,随着辅导对象业务的快速增长,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规模、员工人数持续增长,对公司组织管理制度、经营管理能力、法人治理水平和风险控制体系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可以改进和提升的空间。
2、解决情况
针对辅导对象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中介机构查阅辅导对象的三会相关文件,了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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