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财券投行〔2025〕357 号
关于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基智造”“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星基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4 年 12 月 27 日,财通证券与星基智造签署了《辅导协
议》,并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
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5 年 1 月 7 日至本报告出
具之日,财通证券共开展了三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期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辅导工作小组针对公司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财务基
本情况、内控规范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需要企业进一步整改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性梳理,提出整改规范意见。
2. 根据现场尽职调查结果,协调组织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
辅导工作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并就需要整改规范的事项明确了解决方案,督促星基智造整改落实。
3. 引导辅导对象对法规知识进行全面的学习,并持续要求
辅导对象深入了解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二)第二期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辅导小组持续对星基智造的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业务
等方面进行深入尽调,完善补充核查程序。
2. 财通证券协调组织了多次中介机构协调会,就辅导工作
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并根据星基智造所处行业的现状,结合其自身优势特点,协助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及未来规划。
3. 督促辅导对象学习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了解最新的监管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关注外部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影响。
(三)第三期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规
范,结合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辅导小组明确了后续辅导工作重点,并制定了更加全面的辅导工作计划。
2. 财通证券组织召开了多次中介机构协调会,就辅导所涉
及的重点问题与中介机构和星基智造进行充分交流与讨论,并结合星基智造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3. 督促辅导对象学习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了解最新的监管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关注外部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影响。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律师、会计师共同参加辅导工作,具体包括:持续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针对重要问题参与会议,进行讨论形成解决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同时向辅导对象介绍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则。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内控治理
星基智造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已逐步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但内控规范程度仍有改善空间,仍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进一步落实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
辅导工作小组结合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协助星基智造根据最新规定持续完善与上市公司有关的组织结构、治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内控水平,实现并保持持续规范运营。
在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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