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健科”“发行人”“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公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3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
并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
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本公司共开展了 8 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期: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3 月,光大证券对远大健
科开展了第一期辅导工作。光大证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开展了全面辅导规范工作,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加强对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境外线上销售收入真实性核查、亚马逊店铺收款 P 卡为个人所有、员工持股平台代持情形、劳务派遣用工规范性、募投项目用地等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并形成解决方案。光大证券会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组织了上市辅导专题培训会,督促相关人员学习上市相关法规,了解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及规范要求等,掌握企业会计准则及内控制度要求等。
第二期: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光大证券对远大健科
开展了第二期辅导工作。光大证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开展了全面辅导规范工作,梳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流程并进行规范整改,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关联企业和同业竞争清理、规范社保公积金缴纳、规范境外库存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并形成解决方案。本辅导期内,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三期: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光大证券对远大健科
开展了第三期辅导工作。光大证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进一步开展规范整改工作,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及财务核算水平,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公司股权代持清理、税款补缴等
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并形成解决方案。本辅导期内,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需要综合考量,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光大证券制定了挂牌计划并实施尽职调查工作。
第四期: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光大证券对远大健
科开展了第四期辅导工作。光大证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进一步开展规范整改工作,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变更、持股平台层面股权代持清理等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并形成解决方案。本辅导期内,发行人于 2024 年 10 月向全国股转系统递交挂牌申请材料,并于 2024 年 12 月取得同意挂牌的函。
第五期: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光大证券对远大健科
开展了第五期辅导工作。光大证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规范整改工作,督促发行人持续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理解。本辅导期内,发行人于2025年2月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挂牌层级为基础层。光大证券围绕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上市审核要点及违规案例分析等重点监管事项向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意识。
第六期:2025 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光大证券对远大健科
开展了第六期辅导工作。光大证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规范整改工作,督促发行人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并协助发行人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本辅导期内,发行人于 2025
年 6 月由基础层调入创新层。
第七期: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光大证券对远大健科
开展了第七期辅导工作。光大证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规范整改工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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