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八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胜”或“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新亚胜与西部证券签署的《关于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目前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王峰、江伟、彭鹏、郭唱、欧庭基、龙娟、于子越,其中王峰、江伟、彭鹏具备保荐代表人执业资格。
本期参与辅导人员目前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四家,其中王峰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法律、会计、股票承销及上市辅导工作经验,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资格和能力。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进展报告的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以下简称“本辅导期”)。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主要通过现场沟通和电话、微信等线上沟通形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向公司辅导对象提供相关学习培训材料,并督导公司做好制度修订及日常信息披露工作;
2、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 2025 年度业务的发展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上市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均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经过本期的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已对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各项运作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符合发行上市要求。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
1、协助公司做好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6 年日常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确
保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重点关注辅导对象 2026 年的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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