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关于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八期)
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纳芯”、“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天津微纳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
中信证券。
2、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及变动情况
中信证券本期指派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邵才捷、王晨晨、
楚合玉、俞菁菁、谢立元、陈柱汛、李范伟 7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微纳芯进行辅导,其中邵才捷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期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其他变动。
以上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均为中信证券正式员工,具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的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
3、接受辅导人员及变动情况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微纳芯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变动情况。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10 月至本报告签署日。本辅导期内,中
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微纳芯上市工作小组成员之间保持顺畅沟通,在公司遇到问题时能够尽快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和其他中介机构亦保持着紧密配合,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微纳芯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采用多人座谈会、电话等形式,直接进行沟通,解答公司疑问;
3、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向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予以解决;
4、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公司情况的了解,持续督促公司进行完善。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对微纳芯进行了全面辅导: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督促微纳芯开展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3、针对公司所处的行业监管情况、发展情况、竞争态势、市场规模等开展了深入研究,查阅了相关报告和公开资料,并对公司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等进行分析;
4、了解公司采购的情况,查阅了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协议、主要供应商的资质、结算方式等,对主要供应商进行了实地走访,核查公司采购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5、了解公司境内外销售的情况,查阅了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协议、主要客户的资质、结算方式、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等,获取海关出口数据,与公司账面境外销售数据进行比对,对主要
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核查公司销售收入的准确性、完整性;
6、了解公司 2025 年下半年的经营情况,查阅公司 2025 年三季
度报表,分析公司 2025 年下半年全面的公司运营、业务拓展及业绩情况;
7、了解公司 2025 年 1-9 月的期间费用的情况,分析公司期间费
用的变动趋势,查看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费用支出;核查公司期间费用的变动是否与业绩变动相匹配;
8、对于 2025 年 1-9 月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进行分析,核查公
司业绩变动的趋势及影响其变动的因素;
9、督促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内控及相关审批制度,在销售、采购、研发等事项中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制度进行执行;
10、持续跟进微纳芯规范运作情况,检查辅导期间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程序及会议审议文件;核查其内部治理是否规范;及时向微纳芯分享新三板及北交所资本市场动态。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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