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关于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威沃敦”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张林、王磊、李帅霖、刘驰、何星、王炜衡、程聪,其中张林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新增辅导小组成员程聪。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辅导机构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1、辅导时间
申港证券与辅导对象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获得受
理。2025 年 10 月 14 日,辅导机构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
期)。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在其他中介机构的协助下,结合市场最新监管规定与精神,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尽职调查、组织辅导对象自学、现场集中培训、问题诊断与专题研究、中介机构协调会等辅导方式有效开展辅导工作。
(三)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接受辅导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在本辅导期内,威沃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变动导致接受辅导人员存在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10 月 15 日,威沃敦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免去吉泓光总经理职务,免去张其平副总经理职务,免去唐强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何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段小丽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吉泓光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2025 年 10 月 15 日,威沃敦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吉泓光、张其平辞任并调整董事会架构的议案》。免去吉泓光、张其平董事职务,
提名刘一丁、韩梅芳为公司独立董事。相关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经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2025 年 10 月 15 日,威沃敦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公司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监事会职权。即公司原监事周玉军、袁雪、曾利不再担任监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蔡茂、韩梅芳、刘一丁,其中韩梅芳、刘一丁为独立董事,韩梅芳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相关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变动外,接受辅导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化。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的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通过现场集中授课方式,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就证券市场重点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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