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关于绽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一期)
绽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绽妍生物”)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绽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金公司指派张谦、许菲菲、莫鹏、潘闽松、陈斯惟、廖柯宇、毛喆远、殷浚哲、林斌组成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小组组长由张谦担任。由于辅导机构工作安排调整,许菲菲、林斌本期加入辅导工作小组,崔诗晨、彭彦铭本期调出辅导工作小组。中金公司辅导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由 2026 年 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根据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中金公司于本辅导期对绽妍生物及其子公司进行了全面、持续的尽职调查。中金公司通过查阅并收集有关信息资料、与公司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召开定期及专题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摸
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与技术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公司发展规划等情况。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开始实施辅导计划,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准备全面及各项专项尽职调查清单,系统、深入地了解绽妍生物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收集、整理历史沿革、业务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执行了走访、函证、流水核查、抽凭测试等尽职调查工作程序,进一步确认公司财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2、通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了解公司基本情况
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辅导机构通过对绽妍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访谈的方式,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现状、发展前景、业务运营情况以及规范运营情况,核查公司与主要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交易等情况,核查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处罚行为。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并取得了持续良好的效果。
4、协助制定、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会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协助公司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和内控环境,适应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要求。
5、针对公司具体业务情况协助公司制订募集资金投向计划
在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向公司详细介绍了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安排提出了建议。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邀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他有关专业机构协助完成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机构发现公司历史上存在主要产品权益系自第三方受让取得、销售人员与经销商存在资金往来等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对上述情形进行了针对性的规范整改,确认上述情形对发行上市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运行有效。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中金公司及发行人律师对公司治理制度等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中金公司及发行人会计师持续关注公司的财务内控情况,督促公司持续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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