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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朱炳仁铜”、“公司” )
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商证券”) 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等有关规定,以及朱
炳仁铜与浙商证券签订的《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以下
简称“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
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浙商证券与朱炳仁铜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工作计
划,浙商证券指派了孙书利、王海军、 李俊杰、 江宗霖、 花艺琳、 曹
锡文六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孙书利为辅导工作小组组
长。 上述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相关专业知
识及对行业的充分了解,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
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除浙商证券外,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所”)、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君合律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浙商证券与朱炳仁铜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 并
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贵局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网站上对朱炳仁铜辅导备案进行了公示。 朱炳仁铜的
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组织辅导对象自
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辅导对象对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
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对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包括历史沿革、财务会计、同业
竞争、关联交易、业务与技术、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深入了解辅导
对象基本情况并收集相关工作底稿;对发现的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
事项,与辅导对象管理层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2、持续督促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
独立并规范经营,防范同业竞争、违规担保、个人卡代收代付等情形,
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确保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事项,督促公司合
法规范经营;
3、 不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公司上市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跟进落实,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日常公司治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 中汇会所及君合律所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
调查、辅导培训等工作, 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 辅导机构对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
后,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情况,协助公司持续改进并完善与上市
有关的相关治理制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及运行情况。经过本
阶段的辅导, 公司已建立起相对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治理水平
和规范运作能力已实现较大提升,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已形成比较深刻的理解
认知。
(二) 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通过现场尽调的方式对朱炳仁铜开展全面
财务核查工作,并进一步通过资金流水核查、 存货及固定资产盘点、
函证、细节测试、财务分析等形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更为深入的
核查工作。
随着尽职调查的深入,辅导工作小组将严格依据上市公司相关法
律法规及监管指引,持续对公司规范运作开展核查与梳理,及时识别
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闭环落实,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情况
浙商证券拟在下一期辅导中将继续委派孙书利、王海军、 江宗霖、
李俊杰、花艺琳、曹锡文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继续进行辅导,其中孙
书利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二)下一阶段主要的辅导内容
辅导机构将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继续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
在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 通过现场辅导、召开中介机构协
调会、咨询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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