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证〔2026〕276 号 签发:范力
—————★————— 关于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吴证券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辅导小组”)七位固定成员为:葛明象(组长)、赵昕、徐振宇、俞渊澄、沈天旸、高小航、吴超,其中葛明象、徐振宇为保荐代表人,项目经验丰富。
辅导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根据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东吴证券2026年第一季度辅导工作主要为:
1、了解企业全年业务情况,协助企业夯实财务单据;
2、了解企业现有业务项目进度及验收情况;
3、针对企业业务进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规范与整改建议并协助辅导对象落实整改措施;
4、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总监进行了工作沟通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尽职调查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通过公开资料查询、与公司管理层交流的方式对公司持续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管理情况和业绩情况。根据北交所上市规则为企业业务开展提供规范化建议。
2、法律法规的学习
辅导机构组织辅导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等知识,采取自学、疑难讨论与解答等方式督促上述人员全面理解、使其掌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程序以及企业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东吴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协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与发行人沟通交流,使辅导对象对上市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财务、法律问题引起重视,辅导对象决定从财务制度、公司运营等各个方面提前预防和解决上市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对象聘请的大信和国浩也参与了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东吴证券与大信、国浩等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协助企业夯实相关项目的各类过程管理单据及验收单据;
2、督促公司整改规范,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3、协助辅导对象完善治理机构,督促辅导对象完善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组织架构,明确各机构的权责,实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三会等机构高效运作。
4、辅导辅导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学习《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及企业持续监管的业务规则,辅导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经过上一期辅导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不足之处。下一步东吴证券将协同大信、国浩进一步协助辅导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流程、公司规范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东吴证券辅导小组会持续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特别是协助辅导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