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关于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报告(第一期)
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辅导中,国泰海通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盛泽虎、郑倾城、张博、邹韵竹、郭玉鑫、郭伟超,其中盛泽虎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上述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上述人员均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6 年 1 月至 2026 年 3 月。
辅导方式: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踪和落实尽职调查重点事项,采取现场尽职调查、专项问题讨论会、中介机构协调会、具体问题讨论等多种辅导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国泰海通辅导小组按照已制定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辅导工作。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辅导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辅导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体系。
2、持续对辅导对象开展尽职调查,收集、核查并分析辅导对象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资料,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
3、督促辅导对象学习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了解最新行业发展趋势,关注外部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4、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学习理解境内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学习理解作为境内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目前,第一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要求顺利完成,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国泰海通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就发现的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讨论,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公司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自新三板挂牌以来已建立了相对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和相对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可以优化的空间。国泰海通及其他中介机构将继续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以保障公司运营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
2、辅导工作小组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动态、公司所属行业竞争态势、公司自身业务亮点、核心技术优势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论证公司是否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板块定位、是否具备创新特征。同时关注分析公司经营业绩是否拥有可持续性。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盛泽虎、郑倾城、张博、邹韵竹、郭玉鑫、郭伟超。国泰海通将进一步完善业务、法律、财务核查工作,继续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与技术、财务运作、规范运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核查和规范。
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北京证券交易所申报与审核要求,根据公司整体情况推进申报计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盛泽虎 郑倾城 张 博
邹韵竹 郭玉鑫 郭伟超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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