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7
关于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 象”、“金力传动”、“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辅导机构”)作 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 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金力智能 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 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信建投证券指派刘泉、汤志远、龚建伟、张清杨、张梓煜、 于琰共六人参与金力传动辅导工作,刘泉担任辅导小组组长,负 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以上 辅导小组成员均为中信建投证券正式员工,均具有证券业执业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金力传动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完成辅导备案登记,本期辅导
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在此期间,中信建投证券对金力传动的辅导工作主要方式包括:
1、现场与辅导对象相关人员沟通,召开定期会议及专项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
2、持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督促完善;
3、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培训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重点对辅导对象经营情况进行访谈,结合对辅导对象供应商、客户走访,进一步了解辅导对象业务模式、经营情况、市场地位、行业发展等多方面信息。辅导小组核查公司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独立性及资产完整性情况。研究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行业地位、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
2、各中介机构与辅导对象不定期召开中介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项目工作计划予以跟进和更新。
3、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集中学习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核政策、北交所定位、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帮助辅导对象理解发行上市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掌握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参与尽职调查、参加定期或专项会议、协助梳
理内控制度、提出专业意见、辅导证券市场相关知识等工作,积极协助中信建投证券开展辅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次辅导期为公司首期辅导。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针对公司历史沿革、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资产、人员、业务、财务独立完整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就发现的问题,会同经办律师、会计师进行讨论,制定完善和规范方案,并向公司提出具体要求。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辅导培训
公司的主要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接受辅导人员对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与掌握需持续加强。辅导小组将持续关注、整理、总结归纳资本市场最新政策和法规,通过集中培训、个别答疑等形式,提高接受辅导人员对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的掌握水平,充分理解自身所应承担的信息披露、履行承诺等方面的义务。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辅导小组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将持续协助金力传动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完善内控制度,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业务。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中信建投证券将继续委派上述辅导小组人员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小组将按照辅导计划,持续向接受辅导人员培训最新的证券
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接受辅导人员对于上市最新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解。
辅导工作小组同时将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公司进行落实,确保公司运作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进行辅导工作考核评估,做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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