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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3


关于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云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的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中信证券作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组建了优云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马孝峰、杨波、金田、邱志飞、肖霄、吴军。

上述辅导小组成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
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

除中信证券以外,本辅导期内,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亦包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优云科技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序号 名称 职务或关系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优之恒股权
1 王剑平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 5%以上股东
杭州优之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 尹俊柳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 何柳迅 董事、副总经理

4 刘哲 董事

5 刘霜 董事

6 程行峰 董事、副总经理

7 路军 独立董事

8 曾涛 独立董事

9 吕炜劼 独立董事

10 姚梦梦 财务总监

11 庞茂科 持股 5%以上股东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信证券与优云科技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

于当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
获贵局受理,自受理之日起正式进入辅导期。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6 年 2 月 28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优云科技上市工作小组成员之间保持顺畅沟通,在公司遇到问题时能够尽快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和其他中介机构亦保持着紧密配合,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发送全面尽职调查清单并收集整理所需材料,查阅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

2、采用电话、面谈、定期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直接进行沟通,解答公司疑问;

3、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形成解决方案,督促公司从各方面加强规范运作。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自报送辅导备案申请以来,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督促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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