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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关于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第一期)

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一诺生物”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王耀、陈晖、翟平平、卢志阳、李毳、蒋力、朱岩、石俊峰、郁卓尔、孙煜组成,其中王耀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次辅导期内,原辅导小组成员朱岩因工作岗位调整退出辅导工作小组,增加王佳伦为新的辅导小组成员。本次新增辅导人员的简历如下:

王佳伦,管理学硕士,现任国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业务副总裁。曾参与或负责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名瑞智能装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首发上市工作;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森合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新三板挂牌工作。

本次变更后,辅导小组成员为王耀、陈晖、翟平平、卢志阳、李毳、蒋力、石俊峰、郁卓尔、孙煜、王佳伦,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其中王耀、陈晖、翟平平、卢志阳、李毳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辅导小组成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辅导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已于2025年12月对一诺生物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本次辅导期为自辅导备案登记日起至 2026年 3 月。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国投证券结合辅导实施计划和公司实际情况,通过日常辅导交流、组织辅导对象培训、个别答疑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较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国投证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业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公司进行了相关辅导。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持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通过现场尽职调查,结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要求,针对公司业务及财务等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并提出了规范及完善建议;

2、辅导授课传达最新监管动态。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通过组织辅导培训的方式,向接受辅导的人员传达最新的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动态等方面内容,使辅导对象接受辅导人员加强对发行上市有关法律、证券市场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治理等内容的了解,帮助其树立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法治意识,自觉遵守股票交易监管要求,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3、全面检查了公司自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情况,对相关会议召开程序、会议记录等会议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指导辅导对象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议事规则。

本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协议》的要求顺利完成,辅导过程中,公司按照辅导协议的规定对国投证券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相互配合,根据一诺生物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一诺生物积极配合辅导工作的开展,与辅导机构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听取辅导机构提出的规范运作建议,对于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研究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辅导工作前期,辅导工作小组发现辅导对象存在对证券市场制度规则掌握不够扎实,对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掌握不足,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定位和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动态了
解不深入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国投证券协同其他中介机构,结合相关法规案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针对性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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