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公告研报吧 > 正文
  • 最近访问:
公告研报吧
返回公告研报吧>>
发表于 2026-04-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3

关于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
情况报告(第二期)

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国电股份”)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本期辅导人员是由张阳、闫坤、刘悦、戴金泽、吴悔、蒋聪俊六人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其中张阳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期辅导小组成员变动情况:为加强辅导力量,本期新增了一名辅导小组成员为蒋聪俊。

上述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
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小组全面收集并整理了公司在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相关资料,辅导过程中通过查阅底稿、开展访谈、提供专业咨询、识别问题并推动整改等方式有序推进辅导工作,协助公司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持续跟踪其经营动态与规范运作情况。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开展全面尽职调查、组织培训、问题讨论及整改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公司情况制订了有针对性的辅导计划,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持续尽职调查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对公司业务、财务、法律事项进行全面尽职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辅导工作小组提出合理建议并协助公司进行规范整改,同时持续跟进公司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及整改方案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经营治理要求。

2.督促内控制度有效执行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控制测试、截止性测试、内控审批单据抽查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执行情况进行了核
查,并对公司内控执行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3.跟踪募投项目进展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踪公司募投项目能评及环评批复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特种电缆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取得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的能评批复意见,已取得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同意的环评批复意见。

4.组织自学及辅导培训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过现场
及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对辅导对象的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等进行了辅导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治理及董高职责、内幕交易规则、证券法修订要点、监管案例分析、上市公司财务规范等。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向辅导对象发送了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题库等,督促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自学,督导公司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5.信息披露督导

本辅导期内,公司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其他披露文件及公司内部审议程序进行了审查和事前审阅,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符合挂牌公司要求。此外,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督促公司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浩律
师(杭州)事务所积极配合招商证券开展辅导工作,通过问题讨论、落实整改、持续尽调等方式,共同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经过前期辅导,公司已经较好地建立并完善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提供建议并督促落实,帮助公司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提高内控管理效率。

2.经营风险防范及盈利能力提升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2,459.25 万元,较上年同
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