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8
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原名浙江临海海宏集
团有限公司,是 2010 年 6 月 29 日由浙江临海海宏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正式挂牌并公开转让上市。
截止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 10,386 万元,企业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014795671XB,法定代表人为钱云冰,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
造业。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东昌工业(临海)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钱云冰、
丁颖夫妇。
公司注册地:浙江省临海市金岭路 199 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液压阀、液压泵、
齿轮泵、方向机、液压动力机械制造、加工、维修,工程机械整机、汽车零配件批
发、零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工程机械元件、液压阀、泵、方向机、液压动力机械;
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详见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十)存货”、“(十五)固定资产”、 “(二十
五)收入”、“(二十七)政府补助”等。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
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