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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宏液压”“辅导对象”“公司”“发行人”)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西南证券与海宏液压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西南证券派出艾玮、刘东、蔡忠中、王嘉辉、唐露、毕嫄野、吴杰、冯一鑫开展海宏液压的辅导工作,其中艾玮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辅导期间,辅导工作成员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辅导人员均为西南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会计、法律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已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对海宏液压进行
了辅导备案登记。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6 年 2 月至 2026 年 3 月。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西南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宏液压进行全面尽职调查。采用督促整改、组织自学、个别答疑等多种形式对海宏液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勤勉、尽责地完成以下工作:
1、本辅导期内,西南证券辅导人员督促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持续学习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发行体制改革的最新要求以及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本辅导期内,西南证券辅导人员执行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对公司的法律、财务、业务等各方面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规范和完善上述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3、本辅导期内,西南证券辅导人员督促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初步明确项目名称、项目周期、实施地点、投资额度等,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目前,本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要求顺利完成,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工作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配合开展各项辅导工作。各证券服务机构积极主动,协助公司对各项法
人治理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充实和完善。辅导机构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在本阶段辅导工作中配合情况良好,帮助公司取得了较好的辅导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进一步深入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意识,提高公司内控治理水平。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安排公司接受辅导人员学习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帮助辅导对象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内控进行梳理,协助其进一步完善。后续,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辅导对象内控的完善及运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内控管理的效率。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在辅导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公司已基本确定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并撰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但部分项目的立项及环评工作尚未完成。在未来的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将继续督促公司尽快启动项目立项备案及环评备案等手续的办理。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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