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30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 2021 字 0621 第 0338 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发行人/津同仁/公司/股份 指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天津同仁堂股
公司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
本次发行、上市 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后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同仁制药厂 指 天津同仁堂制药厂
天津药材集团 指 天津市药材集团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津市金草药业有限
公司,系发行人的发起人之一
天津医药集团 指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药材集团的控股股东
原天津有线电视台,2002 年与原天津市电视台合并为
天津电视台 指 天津电视台,2011 年与其他单位组建为天津广播电视
台,系发行人的发起人之一
西青经开总公司 指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现更名为天津市西青经济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发起人之一
丽珠集团 指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润福森商贸 指 天津市润福森商贸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森纳尔投资 指 天津森纳尔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原股东
高林华创 指 天津高林华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原股东
天士力投资 指 天津天士力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行人原股东
宏仁堂 指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
《发行改革意见》 指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国证
监会公告[2013]42 号)
《编报规则第 12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
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药品管理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过往及现行有效的《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
适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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