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二零二二年一月
关于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菊乐股份”或“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有:中信建投证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菊乐股份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为本次辅导的专业辅助机构,配合中信建投证券对菊乐股份进行专业辅导并在项目日常工作中对发行人共同进行规范指导。
本辅导期,中信建投证券委派唐云、张钟伟、杨泉、张翔、宋华杨担任菊乐股份首发上市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其中唐云、张钟伟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唐云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中信建投证券与菊乐股份于 2021 年 10 月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网站上对菊
乐股份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
菊乐股份的本期辅导工作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开始至本报告出具日结束。
2、辅导方式
中信建投证券通过讨论交流、询问访谈、会谈研讨、实务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了辅导,加深了接受辅导人员对 IPO 相关制度要求的认识和理解。在通过查阅、研究、分析菊乐股份提供的书面资料的基础上,采取讨论交流、询问访谈等调查方式了解发行人存在的问题事项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召开协调会,进行会谈研讨提供专业意见,在对整改的原则、方式、内容进行深入的研究后,与公司讨论协商确定整改方案;并根据确定的整改方案督促发行人进行整改,持续跟进整改实施的进展情况。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2、督促菊乐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发行人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核查菊乐股份在公司设立、历次增资、历次股权转让等方面的合规性;核查历史沿革中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产权关系是否明晰,判断是否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等情形。
4、核查菊乐股份的独立性,并督促公司实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具备核心竞争力。
5、核查菊乐股份资产权属情况,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6、核查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相关情况,核查相关关联交易的业务必要性、价格公允性和程序规范性。
7、核查董监高的任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查阅公司三会文件,核查公司机构设置合理性,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8、核查菊乐股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督促公司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9、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菊乐股份现场工作人数为 4 人,现场工作时间约为
52 天;参与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现场走访人数为 7 人,走访天数约为 22 天。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此外发行人律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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