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16
关于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菊乐股份”)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1 年 10 月,本公司与菊乐股份签署了《辅导协议》,并按照《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1年 10 月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共开展了 2 期辅导工作,辅导工作期间,本公司在菊乐股份现场工作人数为 5 人,现场工作时间约为 145 天;参与政府部门走访、外调资料人数为 2 人,走访天数约为 20 天;参与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现场走访人数为 6 人,走访天数约为 45 天,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辅导前期:尽职调查期
辅导前期,本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要求,综合采用实地考察和专项调查、列席菊乐股份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与接受辅导的人员面谈等方法完成了以下调查内容:
1、菊乐股份的历史沿革及股东出资情况;
2、菊乐股份发起人情况;
3、菊乐股份报告期内的运行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
(2)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的建设;
(3)机构、人员、资产、业务、财务的独立性;
(4)资产情况以及资产权属情况;
(5)管理体系、机构设置与经营模式的架构与运行;
(6)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4、财务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5、菊乐股份目前经营情况、行业地位、发展规划、业务与技术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关注了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
尽职调查结束后,本公司协调各方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向公司提交具体整改方案。
(二)辅导中期:培训整改期
辅导中期,本公司辅导人员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对辅导培训的要求,组织安排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具有经备案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对菊乐股份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股东的委派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辅导培训。2022年2月8日,辅导机构向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讲授了证券法修订概况、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及内幕信息管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董监高职责、义务以及IPO企业内部控制要求等内容;2022年4月21日,辅导机构向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讲授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IPO企业财务规范、资本市场概况、信息披露要点以及违规案例分析等内容,累计培训时长超过20小时。
除上述集中辅导培训外,辅导人员向辅导对象相关人员提供自学材料,组织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政策进行自学,以期达到向
辅导对象相关人员普及证券相关法规和证券知识的目的。
辅导中期,中信建投证券对前期尽职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及时跟踪,督促并协助菊乐股份落实整改方案具体措施。重点跟踪的问题包括以下方面:促使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保持独立完整;督促公司形成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确认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已采取合适的措施消除同业竞争;针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实现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公司相关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内部决策及激励制度并督促其有效执行。
(三)辅导后期:评估验收期
辅导后期,本公司辅导小组对辅导成效进行整体评估,组织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考试,考察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对证券相关法规和证券知识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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