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08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Jule Food Co.,Ltd.
(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东区)广富路 8 号 10 栋 41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数量 不超过3,083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股份占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331.2842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恩文,以及公司股东杨晓东、夏雪松、
张培德、王广莉、向阳、甘露、吴小兰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其中,童恩文、杨晓东、夏雪松、张培德、王广莉、
向阳、甘露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上述股份
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自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离职后 6 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菊乐集团,股东西藏善能、西藏善治、成都诚创出
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国资经营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菊乐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 童恩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
杨晓东、夏雪松、张培德、王广莉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还
承诺: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情形, 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
少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自股票上市后 6 个月
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通过西藏善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的雍超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自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离职后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
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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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至少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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