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二零二五年四月
关于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菊乐股份”或“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机构有:中信建投证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为本次辅导的专业辅助机构,配合中信建投证券对发行人进行专业辅导并在项目日常工作中对发行人共同进行规范指导。
本辅导期,因辅导工作需要,中信建投证券新增王鹏和周赟琦进入发行人本
伟、杨泉、张翔、幸戈、张晓峰、刘弟东、陶荣航、杨子江、王鹏、周赟琦,其中唐云、张钟伟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唐云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中信建投证券与发行人于 2024 年 9 月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网站上对发
行人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
中信建投证券对发行人的本期辅导工作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中信建投证券通过日常沟通交流、询问访谈、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辅导,加深了被辅导对象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制度要求以及最新的政策要求的认识和理解。同时辅导小组成员在通过查阅、研究、分析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的基础上,采取讨论交流、询问访谈等调查方式了解发行人存在的问题事项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对发行人开展了上市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结合有关资本市场的最新规定、政策等,持续督促辅导对象进行相关的法规及政策知识学习,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2、辅导小组通过访谈、查阅公司主营行业及上下游行业相关行业新闻动态与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所处行业及上下游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与竞争情况,并与公司进一步研讨募投项目。
3、辅导机构持续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指引文件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费用核算、完善研发相关内控制度等,确保研发投入核算的准确、真实及完整。
4、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收集整理业务技术、董监高情况、公司治理与三会运作、财务会计等基础材料,重点关注公司收入成本核算、大额资金流水、历史沿革及业务合规性等事项。
5、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2024 年度经营核算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持续
跟踪调查,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情况的了解。
6、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及时、准确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被辅导人员变动情况
本辅导期内被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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