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第四期)
辅导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 5 号招商银行大厦 11 楼
邮编:510623 电话:020-85509486 传真:020-8550948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波信息”或“公司”)签署的辅导协议,招商证券作为天波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完成了对天波信息四期辅导工作。就本期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1.本期辅导经过
本期辅导时间由 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共持续约 3 个月。
在本辅导阶段,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展开了财务、法律及业务方面合规性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招商证券牵头组织召开了 1 次中介机构工作协调会,辅导会计师、律师及天波信息的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均参加了工作协调会。
2.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杨华伟、刘旺梁、寇琳、郭子威、宿清瑞等辅导小组人员。以上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具有较为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及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每个辅导人员辅导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四家。
3.接受辅导的人员
天波信息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4.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进行尽职调查
查阅天波信息的财务账套、核查天波信息内控资料、核查天波信息关键人员的个人流水、核查天波信息的收入确认情况及相关单据、进行关联方核查等。
(2)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招商证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主持召开了中介机构协调会(电话形式),会计
师、发行人律师及天波信息的董事会秘书、财务部相关人员均参加了协调会。会议重点总结前期的工作进展和商讨后续工作计划。
5、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天波信息均履行了辅导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6、辅导对象按规定和辅导协议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在本期辅导中,天波信息为招商证券的尽职调查提供了必要的资料;配合招商证券召集辅导会计师、辅导律师参加中介机构协调会,并事先下发通知,从而使招商证券顺利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辅导对象的三会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的三会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3、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4、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7 项议案;
6、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7、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10 项议案
(二)辅导对象的其他情况
1、业务、资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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