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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6 06:11:40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4


关于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四期)

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裕铁信”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东方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吴宗博、王伟夫、许宁、靳朝晖、李昕、王伟、詹萍、陈思七共计 8 人。本期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

2、辅导方式: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组织自学、个别答疑、对口衔接、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督促整改、答疑等方式与辅导对象各部门对接辅导工作、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当面访谈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制定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了对中裕铁信的第四期上市辅导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及时的向辅导对象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确保辅导对象对于最新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2、辅导工作小组对中裕铁信继续开展全面现场尽职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企业发展规划等情况,并持续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收集、核查并系统分析辅导对象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资料,同时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3、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
开转让。在本期辅导工作中,东方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中裕铁信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持续关注中裕铁信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规范经营、信息披露情况,协助中裕铁信根据相关规定,规范完成信息披露。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除东方证券以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辅导期间内,参与辅导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前双方已经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开展辅导相关工作。各中介机构积极按照辅导工作及发行上市的要求开展工作,各方协作配合良好。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经过前期辅导,中裕铁信已经建立起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且相关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已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执行,但仍需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持续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协助辅导对象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2、2023 年 9 月,公司进行了派生分立,将部分土地及地上
建筑物分出给新设公司衡水裕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分立资产尚未办理完毕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此外,公司存在受让第三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实际使用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前述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辅导对象积极推进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事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各项工作正处于有条不紊的推进之中,公司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组织结构上得到完善。后续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将结合辅导对象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参照最新监管规定,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建立规范、合理的公司治理制度,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内控管理效率。

辅导机构将在持续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辅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整理并传达最新证券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督促辅导对象通过自学等方式继续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政策,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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