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6 06:05:4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中信证券[2024]1934 号

关于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象、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中信证
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与川金象签署的《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及 2024 年 6 月 14 日
签署的《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中信证券与川金象于 2023 年2 月 15日签订了《辅导协议》,
并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完成了川金象的辅导备案。川金象的本期辅导
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前次报送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时,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翟程、李博、李艳萍、陈思贤、周申豪、钟涛、黄成希、卢坤豪,其中翟程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在本阶段辅导期间,因辅导实际需要及工作安排调整等原因,翟程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及成员,由李艳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周申豪、卢坤豪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在本阶段辅导期间,为更好地履行辅导职责,本次增加侯建雷、楼上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新增辅导人员的简历如下:

侯建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先后参与了红旗连锁 IPO 及持续督导、宏辉果蔬、菊乐股份、华夏万卷、兵团设计、洲宇设计等 IPO 项目,西部建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再融资项目。

楼上,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先后参
与了成都产投企业债、四川路桥企业债等债券项目,滨水城乡CMBS、四川路桥 ABS 等资产证券化项目。

本次辅导人员变更后,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李艳萍、李博、侯建雷、陈思贤、钟涛、黄成希、楼上,其中李艳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以上辅导人员均为中信证券正式员工,上述辅导人员均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的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
3、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及人员: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荣、刘浒、唐琪。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郭东超、李华静。

(三)本次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的变动情况

本次辅导期内,傅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 2024 年 6 月
28 日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选举饶江雄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本次辅导期内,减少辅导对象一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傅强,新增辅导对象一人,为公司新任董事饶江雄,新增辅导对象简历如下:

饶江雄,男,197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专学历,一级/高级技师。2011 年 6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
江苏金象公用工程部事业部部长;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
任川金象生产装备部设备处副处长;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川金象生产装备部运行处副处长(主持设备处工作);2022
年 1 月至今,任川金象机电仪分公司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在
西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学习。2009 年 8 月参加眉山市第二届职业技能比赛并获得电工组三等奖,2021 年被中国氮肥工业协会评为:“十三五”期间氮肥、甲醇行业节能减排先进个人。

上述辅导人员变更后,接受辅导人员的名单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1 雷林 董事长、持股 5%以上(含 5%)的法人股东代表、实际
控制人

2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