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5
关于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2.关于研发 投入 ...... 1
3.关于经营模式 ...... 40
4. 关于营业收入 ...... 84
5. 关于主要客户 ...... 108
6. 关于采购与供应商 ...... 143
7. 关于营业成本 ...... 168
8.关于毛利率和经营业绩...... 203
9. 关于存货...... 236
10. 关于固定资产 ...... 261
11. 关于应收款项 ...... 282
12. 关于财务内控 ...... 290
15.关于其他合规性问题...... 30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441A00008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26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收悉,对审核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对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瑞科”或“发行人”或“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专项说明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或“招股书”)相同。本专项说明部分表格中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审核问询函 2.关于研发投入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 978.36 万元、1,339.14 万元和
1,505.47 万元,研发投入分别为 3,078.45 万元、4,963.69 万元和 5,184.19 万元。研发费用
低于研发投入主要系发行人对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冲减研发费用导致。
请发行人:
(1)说明研发人员的认定依据及其合理性、报告期前后认定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并结合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的具体差异、是否可明确区分等详细说明研发活动认
定准确性和依据的充分性,研发活动涉及的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投入明
细构成及其合理性、研发的成功率。
(2)结合发行人研发类型(如技术研发、新产品研发、工艺改进等)和不同研发阶段(小试、中试、生产线放大阶段等)、发行人研发试制产品情况等,说明不同阶段研发活动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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