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1
关于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
情况报告(第二期)
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仪”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间,招商证券参加辅导的人员包括:吴宏兴、孙越、王越、刘泽、汪军鹏、周天瑶、樊非凡、谈银坤、王昭阳、张楚仪、田芳源、王奕博,其中吴宏兴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以上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自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
本期辅导工作期间内,辅导工作小组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辅导协议的约定,针对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期辅导工作的重点,并采用法规讲解、案例分析、专题授课等形式,对辅导对象开展了有计划、多层次、全方位的辅导工作。此外,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与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之间保持顺畅沟通,在公司改善规范运作的过程中及时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并提供合理化建议,协助其分析并解决相关问题。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对公司接受辅导人员进行集中授课专项培训,督促其学习股票发行上市有关法规,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流程及审核重点关注事项,理解拟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对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包括:
(1)持续开展财务核查及分析工作,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的银行流水核查、财务凭证抽查、客户
供应商访谈、对银行以及客户、供应商执行发函及替代程序、
梳理关联方清单及关联交易等,对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 3
月的财务情况进行核查;
(2)对公司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核查,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员工花名册、工资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合规证明,核实公司劳动用工合法合规性;持续进行公司员工股东访谈工作,确认公司股东变动是否存在纠纷;
(3)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搜集并整理行业资料,参考行业研究报告,对干式真空泵市场规模进行测算,通过网络公开渠道查询公司相关合法合规信息,对公司的规范经营保持持续关注。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积极商讨及协助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
4、协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进一步提升发行人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及规范性要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邀请律师、会计师共同参加了公司的辅导工作,包括:召集律师、会计师对公司继续进行尽
职调查工作,对尚待完善的规范性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等;联合律师、会计师对公司接受辅导人员进行集中授课专项培训。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保持密切、高效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招商证券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深入尽职调查,就发现的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辅导对象根据中介机构提出的解决方案进行了相应规范,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经逐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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