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辅导协议》《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辅导备案板块由科创板变更为北交所)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3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并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
定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3 年 1 月 17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
共开展了 10 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辅导期内辅导工作经历
第一期辅导工作开展于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该辅导
期内,本公司辅导小组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1、全面开展尽职调查,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情况;2、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积极商讨及协助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3、协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进一步提升发行人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及规范性要求。
第二期辅导工作开展于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该辅导
期内,本公司辅导小组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公司接受辅导人员进行集中授课专项培训,督促其学习股票发行上市有关法规,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流程及审核重点关注事项,理解拟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2、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情况;3、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积极商讨及协助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4、协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进一步提升发行人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及规范性要
求。
第三期辅导工作开展于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9 月,该辅导
期内,本公司辅导小组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情况;2、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积极商讨及协助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3、协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进一步提升发行人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及规范性要求。
第四期辅导工作开展于 2023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该辅
导期内,本公司辅导小组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情况;2、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积极商讨及协助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3、协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进一步提升发行人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及规范性要求。
第五期辅导工作开展于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该辅导
期内,本公司辅导小组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情况;2、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相关工作人员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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