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接受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山源科技”)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项目”)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委派江志强和孙逸然作为具体负责推荐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本上市保荐书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3
一、基本信息 ......3
二、主营业务 ......3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水平 ......4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7
五、主要风险 ......8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14
一、本次发行概况 ......14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5
三、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关联关系的核查 ......16
四、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8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20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 ......2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具备合规性 ......20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21
四、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22
五、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 ......24
六、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4
第四节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安排 ......26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发行人中文名称 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Shanghai Sany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8,198.88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景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1 年 2 月 20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4 年 8 月 18 日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曹农路 588 号 3 幢 2 层 209 室
邮政编码 201612
电话号码 021-54881286
传真号码 021-54881286-8002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hsany.com/
电子邮箱 stock@shsany.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董事会办公室
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周云鹏
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021-54881286-8015
二、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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