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关于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海明润”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辅导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陈坚、杨雪、张聪石、曹云龙、陈海玲、樊松林组成,其中陈坚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以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系国金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相关法律和会计等专业知识,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具有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对象与辅导机构于 2025 年 12 月签订了《辅导协议》,
并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报贵局备案。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至 2026 年 3 月,在此辅导期间,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
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辅导协议》,制定了辅导机构工作计划。本期辅导的主要方式有“组织自学、个别答疑、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督促整改”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关注政策动态,并向公司分享最新监管动态,辅导机构持续收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案例研究分析,了解最新的监管动态与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关注外部政策变化对辅导对象的影响,向公司分享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强化其规范运作的意识;
2、组织与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和专题讨论会:国金证券与公司、会计师和律师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沟通尽职调查情况及辅导工作进展,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对于重要事项,国金证券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与公司和各中介机构讨论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不断整改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做到规范运营;
3、对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以及拟上市板块进行综合评估,协助辅导对象开展准备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机构的辅导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了本期辅导工作的开展,积极协助公司解决问题,督促解决进度。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和完善公司治理
国金证券将会继续协助公司尽快确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方案,保证公司的募集资金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协助公司制定有效、符合自身情况的发展目标。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国金证券将会持续对辅导对象的治理架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进行全面监督和完善,保证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体系达到上市公司标准。
2、关注辅导对象的经营业绩情况
国金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经营业绩情况,并持续结合行业和市场环境、竞争和发展格局等分析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的辅导人员继续由陈坚、杨雪、张聪石、曹云龙、陈海玲、樊松林组成,上述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有辅导资格。
(二)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
1、国金证券将继续通过开展尽职调查的形式,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了解与梳理。
2、国金证券将通过授课的形式,对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加强规范与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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