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关于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一期)
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双方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金证券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金证券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朱铭、耿旭东、曹玉江、钱进、樊石磊、余斌、任了了、周鑫、姜博强,其中朱铭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金证券于2026年1月1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提交了
辅导备案登记申请及相关备案材料,并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获得受理。本期辅导
期间为 2026 年 1 月 23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签署日。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助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通过文件核查、中介机构协调会、股东访谈、实地走访辅导对象经营场所、走访辅导对象客户及供应商等多种辅导方式,
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对辅导对象开展了第一期上市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针对公司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为公司制定辅导计划。辅导计划包括辅导的目的、要求、内容及实施方案,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的协助下,督促公司实施辅导计划;
2、核查公司在设立、改制、股权设置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协助公司建立和规范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跟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
4、现场陪同辅导对象各主体的出纳现场调取辅导对象报告期全部银行账户流水并获取其已开立银行账户、信用报告;与此同时,辅导机构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现场核查辅导对象实控人、董事、高管、财务及其他认定为重要人员的云闪付 app 并获取其银行账户清单,针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西安银行(西安当地城商行)、秦农银行(西安当地农商行),以及其他上述人员存在开立银行账户情况的银行,辅导机构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陪同上述人员前往银行现场调取报告期全部银行流水并获取其已开立账户清单,针对报告期销户的,获取其销户证明。上述辅导对象及关键人员流水获取完毕后,根据证监会、交易所、辅导机构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关于资金流水核查的要求逐笔核查,并就大额异常项目获取相关说明及支撑性文件。
5、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执行现场走访及函证程序,核实对方与辅
导对象交易的真实性以及交易数据的准确性。
6、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组织自学、问题答疑、现场培训等方式,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 2025 年第 4 期》《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 2026 年
第 1 期》《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 2025 年第 5 期》等股票上市有关的法规知识
进行学习,培训内容包括主板发行上市条件、公司规范运作与治理、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及违规案例、上市审核关注的重点财务问题和企业内部控制、最新的资本市场审核动态,督促接受辅导人员了解并掌握公司上市申请及审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上市过程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等主要内容。经培训,11 名
接受辅导人员已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参加了辅导考试,其中 10 名通过。辅导机构
将持续督促剩余一名未通过考试的接受辅导人员加强证券知识学习,并通过问题答疑、现场培训等方式,尽快帮助其通过考试。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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