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声 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接受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恒业微晶”)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本证券发行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相同。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3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3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3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系...... 4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4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8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8
三、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说明...... 9
四、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财务专项核查意见...... 13
五、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4
六、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专项核查...... 14
七、保荐机构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 15
第四节 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17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7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22
三、其他风险...... 23
第五节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4
附件:...... 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2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1、赵一明:保荐代表人,会计学硕士,现任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曾主持或参与星华新材、华宝股份、湘油泵、金龙电机等首发项目,亿利达非公开发行、文一科技非公开发行、鸿博股份非公开发行、中铁二局分离债等再融资项目,以及润邦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2、冯韬: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香港公司治理公会毕业学员,经济学硕士、企业管治硕士,现任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曾主持或参与华宝股份、星华新材、思普润、珊溪水利、金龙电机等首发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及前期辅导工作。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1、项目协办人:田方舟
2、项目组其他成员:卢宇林、赵亚南、胡安琪、朱森阳、盛立伟、盖淑雅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Hengye Molecular Sieve Co., Ltd.
注册资本 6,330.027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戴联平
成立日期 2000 年 8 月 23 日
变更设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31 日
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光大路 12 号
联系电话 021-57568500
传真号码 021-57568500
互联网地址 http://www.hyms.com.cn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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