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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01:11:01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恒业微晶”“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赵一明、冯韬、赵亚南、陈心怡、余豪 5 人组成,由赵一明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民生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
辅导期内,民生证券针对前期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多种辅导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自学、同步监管动态、案例分析、电话答疑、内部讨论等方式,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与辅导对象保持了良好的沟通,根据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与辅导对象保持充分沟通,及时协助解决辅导对象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专业的咨询意见,引导规范运作,协助并督导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制。

2、本辅导期内,发行人完成了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及业绩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及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2024 年度收入及利润变化波动的主要原因。

在辅导期间,辅导对象按照《辅导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共同协助了辅导工作的开展,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工作,提出专业意见,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并对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起到了督促作用。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的 OEM 生产模式

受公司自身产能的制约,对于技术工艺成熟、产量批次比较稳定的部分型号产品,公司通过 OEM 外协商进行生产。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中介机构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相关讨论分析,研究辅导对象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下,对 OEM 模式进行优化;加快青岛生产基地的建设、投产,以提高自身产能等措施。同时辅导工作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对不同 OEM 外协商采购价格进行对比,论证采购OEM 产品的定价公允性。

2、公司“三会”的合规运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三会”制度。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治理结构、“三会”规则、三会召开及表决情况进行了核查,持续关注辅导对象“三会”的运行情况,协助并辅导公司持续改进并完善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治理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要求,自2026年 1 月 1 日起,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仍设有监事会或监事的,应当制定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计划,确保于上市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仍设有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继续行使相关职权。辅导工作小组将协助公
司按照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要求,制定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以满足首发上市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

2、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2023 及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4,639.12 和
41,957.64 万元,2024 年度收入同比下降 6.01%;2023 及 2024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
为 5,826.32 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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