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恒业微晶”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相关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由赵一明、冯韬、赵亚南、陈心怡 4 人组成,由赵一明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
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
辅导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针对前期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多种辅导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自学、同步监管动态、案例分析、电话答疑、内部讨论等方式,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与辅导对象保持了良好的沟通,根据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与辅导对象保持充分沟通,及时协助解决辅导对象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专业的咨询意见,引导规范运作。
2、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工作,辅导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举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协助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与董事履职档案,夯实公司治理规范基础。
在辅导期间,辅导对象按照《辅导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共同协助了辅导工作的开展,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工作,提出专业意见,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
的辅导工作开展,并对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起到了督促作用。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的 0EM 生产模式
受公司自身产能的制约,对于技术工艺成熟、产量批次比较稳定的部分型号产品,公司通过 0EM 外协商进行生产。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中介机构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相关讨论分析,研究辅导对象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下,对 0EM 模式进行优化;加快青岛生产基地的建设、投产,以提高自身产能等措施。同时辅导工作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对不同 OEM 外协商采购价格进行对比,论证采购OEM 产品的定价公允性。
2、公司的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要求,自2026年 1 月 1 日起,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仍设有监事会或监事的,应当制定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计划,确保于上市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取消了监事会,并修订了《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治理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受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等因素的影响,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波动,辅导工作小组将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
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了解公司未来业务拓展情况及经营计划,审慎评估并选择合适的申报基准日。
2、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进行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将于 2026 年 4 月完成年度报告的披露。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经营业绩情况,依据会计准则及信披规则明确编制要求与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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