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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11 17:08:02 股吧网页版
8-2会计师第二轮回复意见(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11

8-2 会计师第二轮回复意见(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贵所《关于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 【2021】12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收悉。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 我们对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1.1

2012年,发行人向晨泰集团收购智能电表业务相关资产,此次资产收购的 对价系以抵销往来款等方式陆续支付。截至2012年6月30日,发行人对晨泰集 团的债权余额为7,209.88万元,主要系前期晨泰集团因资金需求向发行人拆借发 生;资产转让发生后,后续的资金往来及晨泰集团委托发行人生产、向发行人采 购产品以完成订单履约形成的发行人对晨泰集团的债权,亦陆续与上述资产转让 款完成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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