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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18 20:53:23 股吧网页版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8


关于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收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东兴证券”)、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晨泰科技”、“公司”)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与《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 1 关于行业与创业板定位...... 1
问题 2 关于晨泰集团及对外担保负债...... 36
问题 3 关于实际控制人 ...... 65
问题 4 关于股东 ...... 86
问题 5 关于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98
问题 6 关于对赌协议 ...... 121
问题 7 关于规范运营 ...... 132
问题 8 关于前次申报和股转公司挂牌...... 146
问题 9 关于行业与生产经营...... 171
问题 10 关于募投项目...... 196
问题 11 关于营业收入...... 202
问题 12 关于主要客户...... 285
问题 13 关于营业成本与采购...... 304
问题 14 关于供应商...... 328
问题 15 关于毛利率...... 371
问题 16 关于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398
问题 17 关于存货 ...... 426
问题 18 关于期间费用...... 443
问题 19 关于其他事项...... 467
问题 1 关于行业与创业板定位

申请文件显示:

(1)发行人专业从事智能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于在智能化领域积累的电能计量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形成了智能电网和新能源两大业务板块,随着单位价值更高的智能物联表的招标占比快速提升,我国智能电表的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扩大。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单相智能电表销售收入存在波动,各期分别
为 19,504.21 万元、15,715.26 万元、18,973.31 万元和 12,053.58 万元;三相
智能电表收入整体下滑,2022 年 1-6 月收入仅 299.50 万元;新能源业务收入规
模较小,各期分别为 1,632.73 万元、601.75 万元、407.77 万元和 426.62 万元。
(3)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发行人已拥有了低压台区相关智能电力产品的多项核心技术,主要产品的技术指标均优于国际和国家的相关标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4)我国智能电表产品的出口规模有望迎来较快增长。发行人近年来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并在南美、东南亚、南亚等地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但海外市场销售规模与同行业领先公司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请发行人:

(1)区分智能电网和新能源业务产品,结合行业特点、主要客户中标限制等,说明发行人所在领域的市场容量和竞争态势,是否存在市场容量受限成长空间不大的情形。

(2)结合行业智能电表投资额、报告期内业绩变动、产能变化及其他有关情况,充分说明发行人的市场前景和成长性;单相表业务是否存在发展瓶颈,三相表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充电桩业务的成长性、规模较小的原因;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产品结构变动原因、趋势及采取的应对措施,说明发行人未来业绩增长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说明各项核心技术对应的产品及收入,核心技术的来源,是否存在纠
纷、潜在纠纷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技术的情形;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及下游客户技术标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技术指标是否领先行业水平,核心技术先进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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