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2
关于成都晶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成都晶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晶华光电”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成都晶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申港证券本期参加辅导工作的辅导小组人员为:潘杨阳、欧俊、吴文成、程聪、李航宇;其中,潘杨阳、欧俊、程聪、吴文成为保荐代表人,潘杨阳为辅导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为申港证券正式员工,且该等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辅导期内申港证券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辅导小组成员根据辅导工作计划在本辅导期内持续跟进公司 2022 年度半年报披露工作和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变动以及与公司现场沟通北交所新规思想。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小组跟进公司半年报披露工作,关注公司业绩变动原因及未来及业绩规划;
2、辅导小组就 2023 年 9 月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新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进
行沟通。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专业人员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分别在法律、会计方面给予了专业支持,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予以落实。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生产涉及玻璃制造、光学玻璃毛坯、光学镜片、光学镜头或光机制造等多步骤、长流程的生产流程;各生产环节产出品既可作为产成品对外销售亦可作为自制半成品在投入至下一个生产环节,因此对存货和成本的核算要求较高。公司就存货、成本的核算进行全方位的梳理,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的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司业绩出现波动,半年度业绩不理想,与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业绩要求存在差距。
2、解决方案
辅导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变动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后续业务发展及市场拓展安排。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预计辅导人员不会发生变动。
在辅导内容方面,辅导小组将继续严格按照《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开展辅导工作,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变动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法律及其他业务。
(此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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